□今日白沟记者李威
本报讯 6月30日,记者在白沟一中召开的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动员大会上,白沟新城将开展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动专项行动。
为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补课现象,会议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并根据有偿补课现象总结了十条“禁令”——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借房屋或家中补课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学生和家长钱物;严禁利用午休、延长下午放学时问或晚自习时间,或者其他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严禁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严禁以他人名义举办各类有偿培训机构,本人参与管理从中牟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有偿补课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从中牟利;严禁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制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牟利;严禁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校内外办班补课并收取学生费用;其他按照规定可以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
会议指出,在职中小学教师补课行为虽为少数,却损坏了教师形象,违背了教育规律,特别是加重了家长的家庭负担,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所以,对有偿补课行为不仅要抓要管,而且要狠抓狠管,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会议强调,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通报批评、扣除全年工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调离原任职学校、三年内不准评优评模、撤销教师资格直至撤职或开除的处分;代课教师直接解除聘用合同。此外,对査实的有偿补课教师不仅要追究教师本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其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于民办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机构,采取限制招生规模、年审不合格、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